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06-20
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需提供的
有关材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采矿(勘查)许可证〔指采(勘)矿类项目〕原件及复印件
(六)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和地理位置图以及被使用林地的图面资料
(七)建设单位与被占、征用林地单位或者个人签定的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面积、四至、补偿标准(林木补偿、林地补偿、安置补助)、补偿费支付办法,双方权利和义务。
(八)被占、征用单位或个人的林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有林业调查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的资质单位编写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十)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现场查验意见
(十一)安全评价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周耀宗
电 话:1359203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