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7-25
为大力弘扬生态文明,进一步加强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林业队伍的自身素质,树立林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增强诚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主题,以"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形象良好、环境优美" 为主要内容,引导全县林业系统广大员工依法行政,文明用语,遵守职 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增强业务本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高单位文明建设总体水平,努力塑造让群众满意的形象,促进全县林业队伍建设、行业管理、深化改革等工作,推动栾川现代林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范围
栾川县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三、创建程序
创建分六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5日)。局机关召开动员会 议,使全局干部职工,熟知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制定创建方案和考核标准,提高管理及服务质量,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按照"六创六看"的工作标准,制定好具体创建方案,完善服务功能,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
(二)查找问题阶段(3月6日-3月16日)。通过调查问卷、评议 代表、服务热线、互联网、举报电话、创建意见箱、座谈会、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了解在 政风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公开评议阶段(3月17日-3月27日)。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召开面对面评议大会,邀请社会各界代表以及新闻媒体参加,组织评议代表对创建单位 的政风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面对面评议。对评议代表现场提出的 意见,负责人原则上现场予以解答,不能现场解答的应限时书面回复。对评议代表指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面对面评议的资料要作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保存。
(四)落实整改阶段(3月28日-4月10日)。局属各单位要将行风评议与创建活动相结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出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取信于民,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能解决纠正的,要及时解决纠正;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提出 解决的方案和措施。要着重解决好思想作风、执法和服务、内部管理 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 果。
(五)民主测评阶段(4月11日-4月27日)。通过明查暗访的形 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调查问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综合考核和总结阶段(4月28日-5月5日)。局办公室、 监察室要对创建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和优质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审核把关,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下一阶段的整改目标、 措施,督促落后科室进行整改,做好全年度工作总结。
四、争创内容
(一)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 持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一起抓,把创建活动摆 上领导议事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勤政 廉政,以身作则,作风民主,群众公认。
(二)工作成绩显著。围绕林业改革发展大局,科学决策,认真 履职,全面完成业务工作各项任务,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
(三)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行政管理和执法行为, 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公示办事的条件和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实事求 是,秉公办事,公正执法,行政审批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四)优质服务。主动帮助林农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想群众所 想,急群众所急;宣传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做好解 疑释惑工作;不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不 良社会风气,努力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开展"创先争优" 活动,综合和单项工作荣获上级奖励和表彰。
(五)形象良好。服务态度和蔼,耐心细致周到;用语文明,着 装干净整洁,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六)环境优美。办事环境整洁、美观、明亮;有健全的卫生保 洁制度,公共卫生设施配套;内外环境净化、绿化、美化,整体环境 整洁、优美、舒适。
五、创建标准(即六创六看标准)
一创工作作风,看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以及违反首问责 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的现象; 二创环境卫生,看工作环境是否整洁,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有无 脏、乱、差现象。 三创工作效率,看办事效率是否明显提高,办事程序和办事环节 是否进一步公开和简化,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 四创文明规范,看有无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 益行为; 五创优质服务,看是否存在服务态度不好,是否能够尽职尽责、 热情周到、主动帮群众解决问题; 六创满意队伍,看是否有违反民主集中制,班子是否团结协作,凝聚力、战斗力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是进一步加强林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队 伍素质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树立林业良好社会 形象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 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把活动的重点放到基层,根据活动开展情况,派出督查组,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督办,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意识,整体推进。强化文明服务意识,整体推进,从 小事做起,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树立文明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意识,让林农群众和广大人民满意。
(四)以"三高、三优、三满意"为标准。即:"整体素质高,工作标准高,办事效率高"、"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基层满意,群众满意,县委、县政府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