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01-20
广大农民朋友们:
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治理水土流失的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从2002年开始,全县有19260户农民朋友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参与了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从中享受到了优惠的国家政策,并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自身经济得到了发展,家乡生态得到了改善。但由于国家退耕还林计划任务的紧缩,这些年一直没有能够满足大家退耕还林的愿望。2016年,国家在我县正式启动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我们又迎来了大好的历史机遇。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主要政策如下:
一、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优先安排符合退耕条件、群众退耕积极性高、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地方。
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还林还是还草,种什么品种,由农民自己决定,不搞"一刀切"、强推强退。
三、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严格控制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南水北调中线水源保护地以及其他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
四、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种苗造林补助300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每亩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其中,退耕还林第一年、第三年、第五年,县级财政部门依据林业部门提供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每亩分别兑现农户生活补助500元、300元、400元。种苗造林补助300元由县区林业局统一规划、统一负责实施。退耕农户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发放给农户,属承包实施的,必须与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合同,在明确政策补助、承包补偿资金、收益分配方式等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兑现。农户自行实施还林的种苗造林费直接发放给农户。
五、在不破坏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前提下,鼓励退耕农户间种豆类等矮杆作物,发展林下经济,以耕促抚、以耕促管。鼓励个人兴办家庭林场,实行多种经营。
六、退耕还林还后由县区人民政府依法确权变更登记。退耕后营造的林木,凡符合国家和省公益林区划界定标准的,分别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未划入公益林的,经批准可依法采伐。
欢迎符合条件的农户在政府的统一组织下,积极投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在此,祝愿更多的农民朋友通过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实施发家致富!
有退耕意愿的农民朋友可以向县退耕还林办公室(66813717)或本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咨询。
栾川县退耕还林办公室
2016年1月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操作流程
一、流程图
1、政策宣传--2、申请审核--3、丈量土地--4、一次公示--5、作业设计--6、二次公示--7、签订合同--8、组织实施--9、检查验收--10、三次公示--11、兑现补助--12、申领林权证
二、流程说明
步骤一、政策宣传。会议、培训、标语、宣传册、广播电视等。
步骤二、申请审核。发放登记表,农户自愿签名,登记造册,拟定树种、品种和方式(招投标、承包、农户自主造林)。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汇总申请、乡镇组织初审并以村为单位汇总申请、县区以乡镇为单位汇总,组织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进行审核。
步骤三、丈量土地。审核通过后,县区根据各乡镇的任务申请和审核情况,把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到乡镇、乡镇分解任务落实到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土地丈量落实到户,林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步骤四、一次公示。土地丈量后及时在村内公示土地丈量结果。
步骤五、作业设计。公示无异议后,层层上报至县区,由县区林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作业设计。县区作业设计编制完成后组织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进行初步评审,报市级审批。
步骤六、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退耕面积、退耕地点、树种、质量要求、补助资金等。
步骤七、签订合同。乡镇人民政府与退耕农户签订新一轮退耕还林合同。
步骤八、组织实施。方式包括:招投标、承包、或农户自主造林等。
步骤九、检查验收。造林完成后的第一、三、五年,林业部门会同国土部门开展检查验收工作。
步骤十、三次公示。公示检查验收结果,包括退耕面积、退耕地点、树种、成活率、合格面积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步骤十一、兑现补助。财政部门依据林业部门提供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通过"惠农一折通"直接发放给农户。
步骤十二、申领林权证。退耕还林后,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确权变更登记,发放林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