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7-25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部门及干部职工工作实绩,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执行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栾川县林业局重点工作"四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栾林〔2017〕12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股站室、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办法
(一)对机关各部门的绩效考核(100分)
考核实行100分制,其中重点工作项目管理台账所列目标占80分,平时奖惩占20分。
1、重点工作考核:按照《栾川县林业局重点工作"四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栾林〔2017〕12号)附件1)所列目标,每季度由各单位上报《工作实绩季度报告表》(详见附表1),向分管班子成员报告本单位本季度业务工作,并进行自评, 随后由主管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进行评议,评议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评分,五个等次分别计100分、90分、80分、70分、60分。年终将4个季度汇总即为该单位重点工作考核年度得分。
2、平时奖惩考核:每季度由办公室将各单位奖惩进行汇总公示,并按《栾川县林业局奖惩计分标准》(见附件2)进行打分,奖励最高20分,扣分无底线。年终将4个季度汇总即为该单位平时奖惩考核年度得分。
(二)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100分)
考核实行100分制,单位负责人每季度考核占80分,平时奖惩占10分、考勤占5分、信息上报占5分。
1、单位负责人考核。由单位负责人对本科室人员进行评议,评议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评分,五个等次分别计100分、90分、80分、70分、60分。年终将4个季度汇总即为该同志单位负责人考核年度得分。
2、平时奖惩、考勤、信息上报考核。每季度由办公室将各职工奖惩、考勤、信息上报进行汇总公示,并按《栾川县林业局奖惩、考勤、信息上报计分标准》(见附件2-4)进行打分,信息上报年终按《栾川县林业局信息宣传工作要点》规定任务进行计分,超额奖励,未完成任务按相应任务分值扣分,超出规定任务部分按相应分值计入加分。平时奖惩、考勤、信息三项奖励最高分别为10分、5分、5分,扣分无底线。年终将4个季度汇总即为该单位平时奖惩、考勤、信息上报考核年度得分。
(三)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100分)
1、对单位考核。每季度各单位负责人向分管班子成员报告本单位本季度《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工作实绩报告表》,并进行自评, 随后由主管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进行评议,评议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评分,五个等次分别计100分、80分、60分、40分、0分(详见附表5)。年终将4个季度汇总即为该单位考核年度得分。
2、对个人考核。每季度各单位职工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本人本季度《个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工作实绩报告表》,并进行自评, 随后由单位负责人对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进行评议,评议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次评分,五个等次分别计100分、80分、60分、40分、0分(详见附表6)。年终将4个季度汇总即为该同志考核年度得分。
三、汇总与使用
(一)汇总
1、单位考核汇总。每季度将(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得分×80%)+(各部门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20%)=该部门季度考核得分,4个季度汇总即为该单位考核年度得分。
2、个人考核汇总。每季度将(个人的绩效考核得分×80%)+(个人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20%)=该同志季度考核得分,4个季度汇总即为该同志考核年度得分。
3、结果确定。每季度评议汇总后报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使用
此考核作为评定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林业系统先进个人推荐人员及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定等次的依据。年度考核被评为机关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奖励由局另行研究决定。
四、附则
(一)单位或部门受到县或县以上通报批评、处理的,单位或部门及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均不得评为良好以上档次。
(二)个人被单位或上级给予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的不得评为良好以上档次,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评为合格以上档次。
(三)各单位优秀比例不能超过15%,合格及以下比例不能少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