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6-06-17
由我局牵头代表国家加入、并承担履约工作的国际环发领域公约和协定有:《适用于所有类型森林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联合国关于在发生严重干旱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UNCCD)、《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RAMSAR)、《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同时,我局参与其他部门加入的国际公约并发挥重要作用的有:《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生物多样性公约》(CBD)和《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UPOV)。
《适用于所有类型森林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摘选)
一、宗旨
1.加强所有级别的政治承诺和行动,以有效实行所有类型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实现共同的全球森林目标。
2.使森林为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作出更大贡献,特别是在消除贫穷和环境可持续发展领域。
3.为林业国家行动和国际合作提供框架。
二、原则
1.自愿性质,无法律约束力。
2.各国负责本国森林的可持续管理以及本国森林法的实施。
3.各利益群体、地方社区、森林所有者和其他利益攸关方可以为实现可持续森林管理作出贡献,他们应按照国家立法,以透明和参与性的方式,参加对其有影响的森林问题决策过程以及实施森林可持续经营。
4.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取决于大幅增加新的和额外的资金。
5.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还取决于在各级实行良政。
6.国际合作(包括财政支持、技术转让、能力建设和教育),在支持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努力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定义
森林可持续经营是一个动态和不断发展的概念,目的是保持和增强所有类型森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价值,为当代和后代造福。
四、全球森林目标
1.通过森林可持续经营,包括保护、恢复、植树造林和再造林,扭转世界各地森林覆盖丧失的趋势,更加努力地防止森林退化。
2.增强森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包括改善依靠森林为生者的生计。
3.大幅增加世界各地林业保护区和其他可持续经营林区的面积,以及可持续管理林区森林产品所占比例。
4.扭转在森林可持续经营方面官方发展援助减少的趋势,从各种来源大幅增加新的、额外的金融资源,用于实行森林可持续经营。
五、国家政策和措施
1.制定、执行、公布并适时更新国家林业发展规划。
2.把国家林业发展规划纳入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减贫战略及相关行动。
3.加强跨部门合作与协调,把林业纳入国家决策的过程。
4.制定支持森林可持续经营的资金战略。
5.回顾并改进林业立法,加强森林执法,促进良政。
6.鼓励对森林可能产生影响的项目进行评估管理(如环评)。
7.鼓励通过森林可持续经营获取森林的产品与服务,并致力于减贫和农村发展。
8.鼓励承认在市场中反映森林的各种产品和服务价值。
9.促进森林健康,解决火灾、污染、虫害、病害和外来物种侵害所造成的威胁。
10.帮助林业社区,通过森林可持续经营更好地利用森林资源和相关市场,实现收入多样化。
11.把七个可持续森林管理专题要点作为评估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的参照框架。
12.进一步制定并执行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和指标。
13.鼓励开展森林认证。
14.加强科学研究在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中的作用。
15.促进各类林业科技创新发展以及应用。
16.在森林经营中,保护和使用传统知识与做法,并公平、公正地分享产生的效益。
17.促进林产品高效生产和加工,减少废物,加强循环利用。
18.建立、发展、扩大并维护林业保护区网络。
19.评估并改进现有保护区的状况和管理有效性。
20.鼓励相关利益群体积极有效地参与制定、实施和评价林业相关国家政策、措施和方案。
21.鼓励私营部门投资林业,并鼓励相关利益群体参与森林可持续经营。
22.建立并加强伙伴关系,并与相关利益方制定合作方案,共同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
23.促进公众对森林可持续经营及其效益的认识。
24.鼓励并推广在森林持续经营领域的教育和培训。
25.支持相关利益群体参与森林可持续经营领域教育和培训。
六、国际合作主要原则
发达国家应为发展中国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提供资金、技术转让,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鼓励开展南南合作,国际森林伙伴关系成员应为履行《国际森林文书》提供支持。
七、成员国应监测并评估文书的进展,并向联合国提交国家进展报告。